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战略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倾力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不断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10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皖政办〔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重点内容、主要特点和下步计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特别强调,长三角区域城市开发建设早、旧城区多,改造任务很重,这件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长远发展,再难也要想办法解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次、十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部署,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按照住建部关于城市更新行动部署要求,全面对标沪苏浙,借鉴吸纳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发展实际,起草了《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初稿形成后,协同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征求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7个省直单位、16个市以及2个省直管县(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44条,采纳和部分采纳41条,下步工作考虑3条。2021年6月1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制部门对《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重点内容
《实施方案》共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镇体系更加健全,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实施“十大工程”,分别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市危旧房及老旧厂房改造提升工程、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城市安全韧性建设工程、新城建提升工程、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工程、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工程。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体检机制、政策保障、融资机制、系统推进和宣传引导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体检先行。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针对存在的“城市病”以及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联动机制,在城市更新中对症下药补弱项、强功能、提品质,构建起“以城市体检发现问题、以城市更新治理问题”的成果转化模式。
二是强化统筹推进。突出城市更新的整体性、系统性,在城市体检基础上,统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十大工程”;突出“片区统筹”,以功能性改造为重点,以城市片区为单元系统化推进,防止碎片化改造;聚焦重点任务,项目化运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定期推进一批试点项目、示范街区建设。
三是突出底线控制。强调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建设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四是注重分类指导。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或总体实施方案,落实年度行动计划,确定年度更新任务,分类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提升、生态环境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特色风貌塑造和城市安全保障等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模式。
四、下步计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基本思路,指导督促各地落实方案要求,编制城市更新总体方案,落实年度行动计划任务,做好城市更新单元设计,实施城市片区单元系统化更新,积极探索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可持续实施模式,持续加强政策宣贯、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切实抓好《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局):城市建设处
联系方式:0551-628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