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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377 编辑: 阜阳市刘伟 发布时间:2022-08-23 1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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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有利于完善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有利于提高农产品产出效率,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优势,根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两强一增”行动为统领,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培育适合农户需求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不断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作用。依托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生产领域集聚。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优化市场环境,培育、支持和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分工明确、协作有力、服务高效的托管服务机制,促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健康发展。

——聚焦服务农户,实现多方共赢。坚持以服务小农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大户为根本,解决农业生产现代化难题,不断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组织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实现集体增效、主体增益。始终把农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带领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鼓励探索创新,促进服务升级。推动农业生产托管内容、方式和手段创新,整合资源、盘活各类要素,推动各类服务组织通过联合、组织重构和模式创新等方式,促进功能互补、形成合力。紧密结合科技强农“六项行动”和机械强农“六项行动”工作任务,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在农业生产大托管中的应用,引导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生产大托管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坚持政府引导,规避经营风险。加强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倾斜,强化金融注入,保险收入托底,政府宣传引导,严控农业生产风险,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维护各方权益,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三)目标任务

大力培育服务主体,优化创新托管模式和组织形式,强化财政支持措施。2022年底,全市以小麦、玉米、水稻等生产为主的全程托管播种面积达到400万亩,参与全程“大托管”服务的村达到30%。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900万亩以上,参与全程托管服务的村达到60%。

二、创新模式

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是由农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将分散的耕地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起来统一托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服务组织等分工协作,配套提供市场信息、良种良法、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机作业、农产品烘干、收储、秸秆打捆等生产性服务,金融机构提供信贷保险支持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具体概况为“一委托、两合作、三服务”。

(一)一委托。农民将承包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土地合作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托管。村集体经济组织确保给予农民保底收益。

(二)两合作。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本地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开展合作;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来企业、农业生产服务头部企业开展合作,条件具备原则上要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

(三)三服务。一是农业生产服务组织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田间管理、烘干收储等技术服务;二是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信贷和保险服务;三是政府提供农机购置、农业技术推广、农资采购、粮食收储等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和收入保险补贴服务。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探索和模式创新,助力提升全市大托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培育服务主体。各地要积极培育做强本地托管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实现托管服务本地化。优化联动机制,夯实服务基础,做强本地品牌。鼓励同类组织形成服务联盟、抱团发展,不同类服务组织互补发展,增强全产业链托管服务能力。大力招引央企和行业头部企业等在本地注册成立子公司,规范服务,发挥行业标杆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科技局等)

(二)拓宽服务内容。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村(居)实施整村托管工作,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开展全程托管,鼓励乡镇开展整乡镇托管。在稳定推广“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托管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农资供应+生产托管+销售+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的农业全产业链托管服务。积极探索以农业“大托管”为依托,通过产业链条延伸、产业融合、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资源要素跨界集约化配置。谋划创业就业车间,推动“产业、就业、创业”融合共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三)规范收益分配。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兼顾多方利益,实现多方共赢,推广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规范双方权责关系,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规章制度,明确服务价格。对协议中有保底要求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主体、农户三方研究协商保底收益标准、分红比例及相关事宜,保障农户的二次分红占比50%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四)提供金融支持。托管服务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托管服务面积和资金需求向金融部门申请贷款,对先付保底收益的、列入贷款规模的,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保险公司根据保底收益,生产成本等测算收入保险保额,给予收入保底保险。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主体要在贷款银行开立专项监管账户,自觉接受资金使用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国元农保阜阳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等)

(五)加强质量监管。加强“大托管”相关制度建设,统一制定托管服务标准,加强服务价格监管,强化生产性服务业行业管理。建立服务信誉评价制度,定期对“大托管”服务主体开展服务信誉度评定。对服务质量差、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发布红黄榜,黄榜警示、整改,红榜退出市场,纳入不良诚信记录,促进形成有序竞争,确保“大托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

(六)构建网络系统。建立“大托管”信息服务系统,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将良种、良法、良机、信息等先进生产要素聚合起来,统一为托管服务主体提供作业调度、受灾定损、农银直联、服务监管等线上服务,实现“大托管”服务“一网覆盖”和“一屏通办”,并将服务主体的托管信息纳入国家农服平台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国元农保阜阳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各地要把做好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作为“两强一增”行动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各县(市、区)要成立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推进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地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二)开展宣传培训,加快推进步伐。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理解“大托管”的意义,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大托管”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大托管”规模逐步扩大,托管效率逐步提高。在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要搭建农事服务组织、粮食收储企业、农资生产供应主渠道企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协作平台,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和服务组织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

(三)加强政策扶持,保障工作需求。市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展全程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已出台的农业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政策执行。落实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农业生产托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存放以及粮食收储、烘干、加工等用地合理需求,保障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更好实施。各地要做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加大托管区域沟渠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旱可灌、涝能排、车易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

(四)强化督查指导,保障工作推进。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围绕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事项,强化督查指导。采取平时督查指导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跟踪指导,服务到位。要及时总结完善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市农业农村局等)

 

附件:阜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阜阳市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久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海治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振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马晓东   市科技局副局长

        江  潮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侯永贵   市财政局(国资委)二级调研员

            王  樱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于  旬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徐生德   市水利局二级调研员

        涂洪飞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陈兴华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许家海   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德富   阜阳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谭  钢   国元农保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崔  颖   太平洋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江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阜阳军分区。

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阜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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